珠海市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

作者: 珠海明日商务 【 原创 】 2021-11-13

  一、“一照通行、联动激励”改革解决的主要问题

  破解“准入不准营”问题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,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,依托数字政府建设,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个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、并联审批、限时办结,进一步破解“准入不准营”“群众跑动多”“许可时间长”等问题。

  坚持“是非分清、奖罚分明”“该字当头、宽严适中”和“一照通行、联动激励”原则,把“放”和“管”有机统一起来,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,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;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,对信用良好的申请人实施守信激励,提供优质服务,对违法失信者纳入黑名单,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,实行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。

  二、“一照通行、联动激励”改革的目标

  (一)实现“一照通行”。通过营业执照归集“一照通行”涉企审批服务改革事项清单中的各类许可信息,推进电子证照应用。

  (二)助推市场准入一体化。优化商事登记和涉企许可事项审批服务,推进珠海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在涉企审批服务方面互认互通。

  (三)拓展改革事项范围。逐步将“一照通行”改革向更多审批服务事项拓展,覆盖企业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,强化系统集成和智慧监管。

  (四)构建信用监管机制。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,创新监管理念、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,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,衔接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,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,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,优化营商环境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

  三、“一照通行、联动激励”改革的实施步骤

  建设“一照通行”信息化平台专区,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30项涉企审批服务改革事项与营业执照一表申请、一次申办、并联审批、限时办结。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先行先试,进一步拓展改革范围,相关事项将后续公布。

  按部门梳理的珠海市“一照通行”涉企审批服务改革事项清单如下(共30项,涉及部门共12个):

(一)市市场监管局(11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食品经营许可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


2

食品经营许可(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


3

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


4

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(零售)


5

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


6

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

不含需冷链储存及运输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

7

食品生产许可


8

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(批发、零售连锁总部)


9
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


10

特种设备使用登记(按台/套办理)

仅限电梯类别

11

特种设备使用登记(按台/套办理)

仅限大型游乐设施类别

(二)市农业农村局(4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


2

农药经营许可审批


3

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(核发)


4

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


(三)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(3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


2

设立娱乐场所审批


3

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

仅限游泳类体育项目

(四)市住房城乡建设局(2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备案


2

燃气燃烧器具安装、维修企业资质核准


(五)市卫生健康局(2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公共场所卫生许可


2

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


(六)市委宣传部(2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(含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)


2

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


(七)市公安局(1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


(八)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(1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人力资源服务许可


(九)市交通运输局(1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

不包括危险物等情形

(十)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(1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

城区范围内

(十一)市消防救援支队(1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


(十二)市烟草专卖局(1项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备注

1

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

食杂店、便利店、超市、烟酒商店、商场、娱乐服务类六种业态范围

  四、“一照通行、联动激励”审批方式改革的特点

  (一)按需组合“一次申办”。提供更多高频事项集成服务,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,可同时申办多个相关许可证件。例如开展餐饮、住宿、零售、娱乐、居民服务等多业态经营,可以选择在“一照通行”专区按需组合、一次申办,通过这种方式集成办理需要的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、设立娱乐场所审批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多个事项,无需再向不同部门分别申请许可证。

  (二)智能导引“一表申请”。实现跨领域、跨部门、跨层级、多事项一表申请、一次办理。系统引入智能导办,通过互动精准告知办理事项及审批条件,自动整合相关申请表,剔除重复项,减少多头填报、重复填报;自动提取身份认证、持有证照、过往办事记录信息填入申请表,减少填报工作量。

  (三)并联审批“一键分办”。通过数据共享、进度协同、结果互认,提高审批服务整体效能。企业提交申请后,业务受理系统按事权将申请材料分发至相关审批部门,联审联办、限时办结。 

  (四)证照信息“一码展示”。加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(珠海)等系统,记于企业名下,集中对外公示。社会公众、交易相对人、有关部门可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查询,提高信息获取便利度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的制发及“免证办”应用,形成以电子证照为主、纸质证照按需申领的证照制发机制。

  五、“一照通行、联动激励”与其他改革的协同推进

  (一)深入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。推进“照后减证”和简化审批,从源头上减少办证事项,建立简约高效、公正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。到2021年底,取消审批、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。规范涉企经营许可的办理方式、条件、标准和监管措施,实现政府定标准、企业作承诺、过程强监管、失信严惩戒。

  (二)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。大力推动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,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且企业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,改由企业就证明材料、审批条件作出承诺,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,进一步解决企业办证多、办事难等问题。

  (三)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。借鉴国际、港澳先进经验,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,最大限度尊重企业自主权,营造更加透明、可预期的准入环境。加快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特区立法,为深化改革、持续创新提供法治保障。

  (四)推动涉企经营事项“港澳通办”“一照通行”。通过对接省企业开办“一网通办”系统并和港澳相关服务机构合作,实现商事登记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“湾区通办”“跨境同办”“一照通行”。推进粤港澳三地企业登记信息共享、资质互认。

  (五)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。深化服务事项清单“十统一”工作,加强对业务表单、申请材料、办理流程等重点要素的标准化管理,梳理规范涉企经营许可条件。

  六、“一照通行、联动激励”改革关于信息化的要求

  (一)建设“一照通行”信息化平台。深化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应用,建设“一照通行”专区,作为“一照通行”涉企审批服务总入口。

  (二)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。建立健全跨层级、跨部门、跨区域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,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、规范使用、安全管理、技术支撑等规范流程,满足“一照通行”改革数据需求。

  (三)加快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。对纳入“一照通行”改革的许可事项,实施部门在制发纸质证照、实物印章时,同步发放电子证照,并推进企业电子印章制发。加强业务系统、审批系统与全省电子证照库、电子印章平台对接,实现在线共享、查验和调用。

  (四)推进线上线下服务同标同质。以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验相同、程序相同、时限相同为目标,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,加快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整合、资源整合。

  七、“一照通行、联动激励”改革关于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

  (一)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。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、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,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,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。

  (二)利用“大数据+人工智能”提高监管靶向性。探索构建监管风险预警模型,自动判别企业风险状况,将有限的监管资源精准投入重点领域、重点对象。

  (三)完善面向多业态经营的监管规则和标准。围绕服务企业发展,加快制定餐饮业、零售业、住宿业、居民服务业等改革试点重点领域监管规则和标准,加强规则对接协同,提升监管有效性,降低守法经营成本。

  (四)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筑牢安全底线。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,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,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,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,严格落实生产、经营、使用、检测、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,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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